張貼日期: 2021-09-11 10:01:12 點閱:227
一、依據本府110年9月7日府授衛食字第1100320459號函辦理。
二、中秋節將至,為防止連假跨縣市人流流動造成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傳播,本縣訂定中秋烤肉防疫規範如下:
(一)烤肉對象以同住家人於家戶進行為宜。
(二)避免跨縣市之大型家族烤肉聚會。
(三)不建議不補助辦理社區烤肉活動。
(四)禁止於社區活動中心、宮廟廣場、公園、風景區、停車場等各類公共場所或政府機關場域辦理烤肉活動。
三、請各局處依上述規範落實辦理並加強宣導,另請轉知所屬管轄單位,勿提供前揭場域辦理烤肉活動,以維護民眾健康。
四、本府將視疫情情況進行相關防疫措施滾動式修正。